本報訊 近日,內蒙古京新藥業有限公司被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授予了“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榮譽稱號。
在開展勞動關系企業和諧創建活動過程中,內蒙古京新藥業有限公司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合理用工、科學管理,按照國家和地方勞動保障政策規定的比例按期足額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對于女職工和未成年職工,依法保障他們的勞動權益和特殊利益,使她們在“四期”享受特殊保護;另外還努力創造條件,確保職工在享受國家法定假的同時,根據不同條件享受年休、產假、婚喪假等。
公司一貫堅持以人為本,充分尊重員工的民主權利,通過合理化建議活動、總經理信箱、內部BQQ和OA等各種渠道聽取職工意見和建議,這對激發廣大職工的積極性、智慧和創造力,增強企業活力,改善經營管理,持續推動改革發展,逐年穩步提高經濟效益,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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